医疗事故如何维权?


来源:114gh 2022-02-22 18:53:25 医患沟通

医疗事故如何维权?

首先要明确,到底是不是医疗事故,何为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对医院的做法存疑,与医院发生纠纷后,不要做无谓的指责和争吵,主观的臆测和“我认为...”不能作为判断的证据,应当在第一时间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的维权方式有:

一、医患双方平等协商处理;

二、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

三、调解不成,或者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

四、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

医学会或鉴定机构出具的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会载明以下几项内容:

(一)是否存在医疗损害以及损害程度;

(二)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三)医疗过错与医疗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四)医疗过错在医疗损害中的责任程度。

鉴定报告会最直观的体现出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大小。

维权途径以及索赔项目

首先,最直接的方式是与医院协商解决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等等,造成伤残或死亡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恤金、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赔偿。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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